“仲平,你小子骑术日渐精进啊,这才个把月,你已经能跟上咱们的行军速度了。

哈哈哈,我可还记得一个月前,你第一次上马就被甩下来样子。”

陷阵营都尉周宜,

对着一脸紧张的霍骁打趣道。

霍骁紧握手中缰绳,

闻言不禁苦笑,

自己毕竟不是古人,

之前也没有骑马作战的经验。

上个月自己练习马术,

可没少被胯下这匹良驹摔地上,

还好自己每天亲手一把粟米,一把黑豆地喂着,

把这匹大爷伺候好了,

它才慢慢跟自己熟络起来。

这马是并州狼骑将士们,

从老家带出来的优良战马,

被高顺从张辽那要了下来,

赏给自己亲兵的霍骁。

一匹良驹在战场上,

可是武将的第二生命,

冲锋陷阵,突出重围,

全要靠它!

对此霍骁心里还是有数的,

也对这匹浅灰色战马有了感情,

给它起了个“逸云”

的名字。

勤学苦练下,

自己骑术目前还算过得去,

即使急行军,也不会掉队了。

看着前方正在行军的并州狼骑,

以及领头的统领张辽,

霍骁还是有些不解,他问周宜:

“周大哥,咱们陷阵营,这次为什么跟狼骑一起行动?”

“这你就不知道了吧,咱们陷阵营,可不止是先登破城的精锐步兵。

咱们的骑战本事,在全军也是仅次于狼骑,追随温侯,南征北战从不落后!”

周宜说完,停顿了一下,表情有些难过:

“之前濮阳之战,咱们陷阵营折了百来个弟兄,虽然有你们这些新兵蛋子补充,将军(高顺)还是希望你们多上阵,见见血,才能不负咱们陷阵营的威名,你小子可别给我跟将军丢脸啊!”

终于又有机会上阵了,

霍骁心中不自觉涌起一股豪情,

“周大哥放心,我一定不会辜负你跟将军的信任”